□记 者 郝雪莹通讯员 范意民 报道本报济宁讯 4月23日,记者从山东省内河船舶标准化建设集中办公会上了解到,由我省自主开发的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当天在微山县一艘货船安装试运行。这标志着,我国内河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有了第一台船检认可的生活污水自动化处理装置。
近日,某杂货船在上海港接受港口国监督检查时因为船上存在非法改装的生活污水管路被滞留。在机舱对生活污水系统检查时,发现该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与出海阀之间的连接管路上有一段增加的支管,管路材质为塑料并通过一只保持开启的阀相连(图1)。位于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后部的尾尖舱(55.
但该轮于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19日在渤海内海海域排放生活污水5.8T,上述行为违反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MARPOL73/78》公约附则Ⅳ第11.1条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5篇第5章5.1.3.1条之规定。
对船舶使用生活污水的情况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轮在本航次航行途中于3月14日21时关闭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但生活污水主管路的舷外阀一直保持开启,直至3月15日01时关闭,期间船舶生活污水约0.4立方米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海,经过海图定位核实这段时间内该轮船位一直距最近陆地小于12海里,该轮涉嫌不按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执法人员已对该轮进行立案调查。
大部分船员能够遵纪守法,规范使用船舶防污染设备,不乱排乱倒,用实际行动保护母亲河。泰州海事局梳理了十类船舶污染物排放显性违法行为,希望广大船员朋友切实履行防污染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避免发生类似污染水域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