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发挑战赛#类似的问题也许回答过。人死无大小,父亲先于爷爷奶奶死亡不是没有的。这就说明不是说谁的岁数大就必定先死,谁的岁数小就必定后死。人的寿命可不论活多大岁数。人死的原因既有天灾,也有人祸,更多的是病死的。成年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这是法律规定,也是家庭伦理人之常情。
文章以学习《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相关规定为主,本文是个人所写的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第十四篇学习文章,对《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的关于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第1075条规定的关于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扶养义务进行分析,供大家交流、探讨,如有错漏请予以指正。
孟子云:“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赡养老人,不仅是家庭的大事,更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然而,靖江一对舅甥却因老人的赡养费问题产生矛盾闹至法庭,法院近日对这起因隔代赡养引发的无因管理纠纷作出判决,以司法裁判弘扬了扶老育幼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法条变迁说明。《民法典》第1128条是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与《继承法》相比,《民法典》增加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的情形,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即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在没有留下遗嘱,又没有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继承。为了私人财产尽量在血亲家族中流转,而非收归国家,《民法典》更进一步对代位继承进行了规定,将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划进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突破了原先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