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记者 陈晓)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通报,五年来,该院审理涉居住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累计2370件,案件主要包括承租人单方违约纠纷、出租人单方违约纠纷及中介违约纠纷案件三大类型,其中承租人单方违约纠纷案件数量最多
租房被搬空了中国绵阳新闻网讯 “我出租屋内的东西,被人搬得一干二净,就连东西放在哪里都不知道。”近日,在涪城区青义镇租房的余先生向本报反映。接报后,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原来,余先生租住的房屋被鉴定为危房,考虑到人身安全,房东决定中止租赁合同。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或个人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会选择租赁厂房或住宅,并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但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很可能由于一些原因,想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出租人是否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一起来看看近期岐山县人民法院调解的这起案件。
租客自掏腰包装修出租屋,不料房东却在约定的租赁期内单方要求上涨房租,租客无奈同意解除合同,那装修损失应由谁来承担?日前,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案件。王某于2020年6月租下吴某的房产,约定租赁期限为5年,年租金为1.8万元,三年后按照每年5%递增。
小孙打算在杭州西湖区转塘附近租房4月5号中午大屋链兴加盟店的经纪人带他到之江家园五区看了房并支付了一套房的定金当天晚上中介告诉他租金方面有变化小孙:其中有一套比较满意,我们当面和房东看了房,和房东约定租金租期物业费,租金是3500元,包含了80元左右的物业费,口头约定之后,房东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