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层思考:作为第三种投资的对赌协议。关于对赌协议的最大分歧是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九民会议纪要》确定了“区隔论”的全新司法对策和裁判思路,但在对赌协议的履行及其司法裁判上又形成和存在一系列更为复杂的深层法律问题。
对赌协议的英文名表述为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译作估值调整机制,国内习惯称之为对赌协议,意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与他人微信打赌股市涨跌,约定输的一方给对方50万元,等到结果揭晓,一方拒绝兑现赌约,被告上法庭。日前,此事在网上引发热烈讨论,有网友认为,愿赌服输,输了就要履行约定,不能反悔;也有网友觉得,打赌就是赌口气,不必较真。更多的人则是好奇——类似的赌约有法律效力吗?
绘画/李明姝 文字/张雪有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目标完不成,自己倒贴钱”——据9月19日《工人日报》报道,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认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署的对赌协议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条款无效。
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其作为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融资工具在我国众多的商业鏖战中不乏诸多经典案例,其核心内理即融资方和投资方对不确定性的因素暂时搁置,待各方约定的触发条件成就再行依据约定作出行为或货币结算。
有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目标完不成,自己倒贴钱”“业绩未达标,自动离职”员工与企业签对赌协议,如何避免权益受损?有律师认为,司法实践中,此类协议是否适用于劳动关系双方,法律效力如何,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阅读提示对赌协议多适用民商领域,意在转嫁风险保护投资方利益。
三湘都市报9月25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认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署的对赌协议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条款无效。实践中,不少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与员工签署对赌协议,以此作为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