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或个人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会选择租赁厂房或住宅,并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但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很可能由于一些原因,想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出租人是否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一起来看看近期岐山县人民法院调解的这起案件。
2015 年1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租赁甲公司的建筑物外墙广告位,安装电子大屏用于发布广告,合同履行期限至2022年11月15日,分段支付租金,2022年6月1日前支付2022年4月15日至期满结束的全部剩余租金62万元。
“刚租到车,结果一天都没跑上就充不起电,你说气人不气人。”唐先生无奈地说道。近日,唐先生通过党报热线962211反映,自己在租车行租了网约车,结果刚开上没多久就发现车辆无法充电,唐先生希望能够退款退车,但租车行表示只能换车,不能退车。
今年6月,甘先生在重庆沛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泽物流)找到了一份送货的工作,因为自己没有用于送货的车辆,于是他通过该公司的“牵线搭桥”,向重庆智酷汽车租赁有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酷租车),租赁了一台送货用车,还缴纳了首月租赁费用3800元和押金10000元。
王先生租了一辆车说是到手没两天就接连出现了两个问题可租车公司都让他不用管王先生觉得这是把他的生命当儿戏王先生想开网约车贴补家用10月19号经朋友介绍他到杭州科创街上的“曹操出行”三卫直营店租了一辆吉利几何A新能源车合同另一方是杭州一尚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期从10月20号到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