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在我市原有《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在市专利奖的奖项设置、奖金额度、评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手工业、建筑业、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为更好开展临沂市专利奖评选工作,引导和推进专利工作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临沂市市场监管局重新修订了《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扩大了奖励范围,优化了奖项设置,提高了奖励额度,完善了申报条件,修订后,新办法共二十三条,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月起《惠城区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及专利奖励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推动惠城区专利工作,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和拥有量,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自主创新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