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高层住宅小区内的漏水纠纷案经罗源法院及二审法院审理终结,判决楼上业主李某向楼下业主许某赔偿因漏水导致的损失共计30694元,并承担鉴定费用35000元。罗源法院查明,2023年7月,许某发现家中吊顶出现渗水现象,经物业协助调查,发现漏水源头可能来自楼上李某家。
楼上住户家中往楼下漏水却拖延解决,且拒不承认是自家原因造成损失,楼下邻居无奈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修复费用为1.8万余元,鉴定费累计却高达7.6万元。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法院令楼上住户支付上述两项费用的判决结果。
扬子晚报网3月1日讯(通讯员 曹凤彪 记者 万凌云)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现实生活中,常有楼上楼下住户因漏水问题导致邻里关系紧张,特别是当楼上住户拒不配合处理的,楼下的住户该怎么办呢?3月1日,扬中法院发布一起“楼上漏水楼下遭殃”的判决案例,给那些有此困扰的当事人,启发多多。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应和睦相处,但近期广东一小区的上下楼邻居许某与张某却到法院打起了官司,起因是天花板漏水。楼下的许某认为自家天花板渗水是楼上张某未做好防水措施。双方协商赔偿无果,为此闹上法院讨说法。 许某与张某分别住在某单元的601和701房。
【我家房顶因楼上渗水损坏,我能要求楼上邻居恢复原状吗?】法姐讲法超话楼上装修渗水到我家,导致我家房顶受损,我能要求哪些赔偿?我能要楼上将我家的房顶装修恢复原状吗?对方说要么他自己动手只修坏处,不管色差;要么赔100元,我该怎么维权?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家住颛桥镇某小区的两户邻居近三年来却因为一场漏水纠纷闹得不可开交,还差点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本期嘉宾颛桥镇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专职调解员 陶积泳记者联系到颛桥镇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陶积泳为大家讲述事情的经过。
来源:【濮阳日报】【案情】张某与李某系我市某小区上下楼邻居,2022年某日,李某家中水管漏水,渗漏至张某家中,导致张某客厅和厨房的物品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物业公司得知后派员工到张某家中关闭了水阀,制止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后因赔偿问题,张某将李某和物业公司诉至华龙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