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政府官网公示了新通过的《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办法针对广州“三旧”改造既有项目予以全链条管理和全流程指引,明确改造工作规范,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法治保障。
从人类在城市聚居以来,便伴随着城市更新活动,城市更新改造是城市发展必然经历的再开发过程。城市更新,它有多种表述形式:城市重建、城市复苏、城市更新、城市再开发、城市再生、城市复兴、城市改造、旧区改建、旧城整治等等。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在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并于3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三旧”改造,是指对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的“三旧”用地进行再开发、复垦修复或者综合整治的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三旧”改造工作效率和质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对照新政策、新要求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原有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于近日印发实施《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后到有批准权单位批准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明确会审时间、补正时间等具体要求,推动各地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已公布,共接到37条共9大类意见建议。其中,市民提议联动改造,从片区角度谋划“三旧”改造,与广州今年提出的“加快广州新中轴线(海珠)片区、广州火车站片区、罗冲围片区等区域连片提升改造”不谋而合。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8日消息(记者门庭婷)近日,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明确,“留守户”拒不交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属地区政府依法予以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征地拆迁问题一直是“三旧”改造的难题,3月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三旧”改造管理办法,将如何支持各地更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熊进军介绍,广东在制定《管理办法》时充分考虑了征拆难题,《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提出了“责令交出土地”的解决思路。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工作,此前发布的相关实施细则已到期,待新实施细则征询意见后,将取代此前文件继续实施。
新华社广州3月2日电(记者吴涛)在2日举行的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张英奇说,根据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东“三旧”改造新规,在有权机关对一些“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征收事项作出决定后,对违法违规阻挠、拒不交出土地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