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完善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制度,更好地满足参保人门诊就医需求,切实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见效,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保人选定1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调整为可选定1到3家,其中至少1家须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3月是学雷锋月。3月4日下午,由肇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弘扬雷锋精神 建功志愿肇庆”——肇庆市学雷锋志愿服务便民集市暨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日活动在肇庆市端州区牌坊广场启动。肇庆市医疗保障局等80个单位、机构、团体组建的志愿服务队伍参与活动。
参保人可从肇庆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之中选定1家作为普通门诊定点,且1年内不予变更,确因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的,可向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拟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或变更的次日开始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推行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网上办理方式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