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官网1月15日公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浙江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
日前,人社部网站公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4年4月1日)。数据显示,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上海最高,为2690元,居全国首位;江苏省、浙江省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并列第二;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20元。
29日发布,省政府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各市根据所辖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2260元、201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22元、20元三档。
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消息: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
今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是全文——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1月15日,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江苏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
近日,人社部发布了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4月1日,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深圳、重庆、四川13个地区的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据7月3日人社部官网消息,全国31省份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出炉。南都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共有15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以上,其中位居第一的是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690元;最低的为广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
来源:杭州交通918 近日 人社部发布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10月1日)其中,浙江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280元第二档:2070元第三档:1840元浙江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2元第二档:20元第三档:18元(截至2023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