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一、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二、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缴存人家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28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一、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11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涉及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优化置换贷款条件、延长贷款到期时间等内容。相关新政给市民买房带来怎样的利好?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一起来看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缴存单位及缴存人,各受委托银行,分中心、办事处、处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消费能力,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经市住房公
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8月1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消息,重庆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共有7项举措,涉及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租购并举助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等方面。
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从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优化置换贷款条件、延长贷款到期时间四个方面做出了新的调整,给购房者带来更多利好。
8月11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七项举措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租购并举助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通知》提出,加大租房自住支持力度。
重庆市民注意了,公积金贷款购房再次迎来利好政策!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从首套房的认定、购房首付款提取、商转公的置换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再次利好刚需和改善性购房群体。
重庆之声8月26日讯 为落实国家及我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方便企业和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记者近日从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重庆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移动端开通了住房公积金在线提取、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等多项服务功能,市民在线申请后,公积金可在短时间内到账。
重庆住建微信公号公积金租房最高可提取5400元/月住房公积金可直接支付商业贷款购房首付款住房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月11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七项举措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近期,全国各地密集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超过20个城市发布相关措施。各地新政涉及最多的,主要是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公积金首付、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等方面内容。近期多地密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1月以来,多地密集出台公积金贷款优化政策。
来源:人民网微信公众号 8月28日,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称,缴存人购买盐城市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