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之间绝不是互为壁垒、互不通气,甚至是“各管一段”据大风新闻报道,在陕西安康市巴山东路-朝阳巷路段附近,划有右转的交通指示标线,但转过去之后,路口却设有“禁止通行”标志,有司机在此中招“逆行”,被罚款200元,扣3分。
近日,陕西安康一网友按照道路交通指示标线行驶,却因“逆向行驶”,被罚款200元、扣3分。该网友前往罚款地点查看后,发现涉事路段确实有右转的交通指示标线,但转弯之后的路口,也确实设置了“禁止通行”的标志。
近日,网传陕西安康一网友按照道路交通指示标线行驶,却进入禁止通行路段,被罚款200元,扣3分。对此,有网友也晒出了自己2年前曾在此路段被罚款的信息。4月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安康交警汉滨大队获悉,他们已关注到此事,正在整改问题标线。
4月7日,安康市市政园林处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市政部门在道路上设置、施划交通指示标线是根据交警部门的需求设置、施划的,该案例中交通标识线和交通标识牌出现“冲突”,初步了解是市政、交警等部门之间沟通衔接不到位所致。
为纵深推进“八大专项行动”,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交通安全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扬子晚报网4月3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众所周知,驾驶车辆不可以逆向行驶,可总有少数驾驶员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为图一时方便,在道路上“反其道而行”,殊不知,交通违法往往与事故发生如影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