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再见,是为了更好的重逢。”这句话送给嘉定西门,再合适不过。眼下,西门历史文化街区正在加快推进旧改二期房屋征收工作,原住民们开始陆续搬离。居民渴望乔迁新居,“保护派”希望留住历史文脉,政府的落脚点在于区域经济与社会效益协同发展。
上海二中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虽无效,但买受人已占有使用十多年,无需返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沪02民终8963号民事判决认为,虽然买卖双方就系争农村房屋及自留地签订的《协议书》无效,但鉴于买方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房款,卖方亦按协议约定交付房屋,买方对房屋进行了翻建装修,且居住使用房屋已有十一年之久,在此期间卖方从未提出过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