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金融”机构监管细则陆续出炉,商业保理企业等将实行名单制管理。9月2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近日,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印发《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的函,对商业保理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前期组织开展了全市商业保理公司清理排查专项工作,现将疑似“失联”和“空壳”商业保理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名单内企业在公告期内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后,可向我局申请移出疑似“失联”和“空壳”商业保理企业名单。
在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类金融”企业清理整顿后,“类金融”名单制监管正式开启,多省份正式公布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企业纳入监管名单。12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湖北、山东分别公布21家、29家融资租赁第一批监管名单;另外分别公布8家、33家商业保理企业监管名单。
转自:民商事裁判规则 作者:李舒 唐青林 赵跃文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
各设区市、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各商业保理公司:为做好陕西省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工作,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等规定,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8月16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四川省首批纳入监管名单融资租赁公司及商业保理企业的公告》,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要求,该局开展了融资租赁公司及商业保理企业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公告内容,四川省14家融资租赁公司及13家商业保理企业被首批纳入监管名单。
各片区、联动创新区,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国际商业保理高质量发展,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支持国际商业保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