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经常会出现各种纷争,比如原业主的物品还没来得及搬走,或户口还没迁出,原业主迟迟不给钥匙,无法做物业交割,这时购房者该怎么办?一般出现这些情况时,最好就按合同走。如果过了合同中约定的物业交割时间,属于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追究房主责任,索要违约金。
福州的柯先生反映说,他家拆迁十年了,安置房的房号两年前就选好了,但钥匙至今都没拿到。我已经是接近80岁了,到现在身体还可以,但是确实爬楼梯爬不动了,所以我们希望能尽快搬进电梯房,给我们养老有一个更好的条件。
在很多人看来,买房子跟在市场上买菜一样,挑选好一把青菜称重后付完款,这把青菜就是购买者本人的了。同理,买房子时,把房款交全了,也办完了相关手续,按理说这套房子就是购买者本人的私有财产了。在楼房达到交房条件后,购房人拿到钥匙正常验房入住就行了。
“2013年,我们这儿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可是更换完防盗门连钥匙也不给,防盗门俨然成了摆设。”9月16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百灵小区的居民打来电话,请求记者帮忙给查查究竟是怎么回事。当日上午,记者来到百灵小区。85岁爱心老人张景樵领着记者查看了该小区的防盗门情况。
【案例】2014年7月,王某购买的住宅建成,小区物业公司通知他可以办理入住手续了。当王某兴高采烈地准备办理入住手续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必须签订3年的物业合同。王某认为一次性签订3年的物业合同不合理,所以拒绝了物业公司的要求,结果物业公司不给他房屋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