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即日起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牡丹区大队启用电子警察抓拍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自即日起,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牡丹区大队启用中华路、牡丹路全路段电子警察对各类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抓拍采集信息,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后将依法进行处罚。
4月14日,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获悉,目前,交警启用了35处电子警察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2020年以来,济南共发生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5530起,死亡571人,伤6225人,财产损失10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