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流行一种说法,中医医生一张方子,超过13味药,就不是好医生,超过18味药就是无良庸医了。就是说如果有病了,去看中医,就得要求中医医生,少开几味中药药,还要见效快,医生多开中药,就是想多挣钱,就不是好医生。
首先能自己大概了解自己有哪里不舒服,有多严重,需要吃什么药,有些药可以自己去买,不需要动不动就去医院,但是却又有一种说法,那就是说药不可太多,超过了多少味药,就不是好医生,说什么以前的那些名医都没有超过多少味的,而且网上有许多人晒药方,有些确实开的特别多,三四十味,甚至四五十味的都有,于是有人说这就是乱开药,只为赚钱,其实啥也没看出来,没有对症,而是广撒网,所以有说法药过十三,医生不沾,但是真正能做到每付药都不超过十三味的确实不多,难道不超过十三味药的都是好医生吗?
在头条看到很多网友在评论网上发布的有关中药处方时,常常对大处方用“药过十三,医生不沾”来形容处方医生水平比较差,处方用药不值得信任;过激的还会用”“药过十八,医生该杀”来进行评论,显示对该处方医生的深恶痛绝。难道说”药过十三,医生不沾“正确吗?
有的中医开的方子只有几味药,有的中医开的方子却有几十味药,那到底多少味药的才是好方子呢?一般来说,经方大多是短小精悍的,比如《伤寒论》的方剂药味少,平均每剂4.2味,最多不超过14味,其中2-8味药的处方占了80%以上。
中医开发的药材超过1万种,常用的有400—500个,由此衍生出的药方成千上万,加上民间中医自创的偏方、口口相传的土方,数量十分惊人。我国现存最早的医方著作是长沙马王堆出土的《五十二病方》,记载前朝至西汉初年药方283个,到了明代《本草纲目》,药方已超1.1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