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5月28日电 (记者 刘鹏)为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近日,河南省民政厅等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健全河南省低保标准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促进低保制度公平实施和健康可持续发
新华社郑州1月22日电(记者李亚楠)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河南将建立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同步提高、“两线合一”的工作机制。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脱贫,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为防止因特大暴雨灾害及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返贫致贫,河南省28日印发通知,决定提高该省低保等保障标准。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于9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意在缓解灾情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双重影响,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问十答带你看懂《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近日,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河南省民政厅出台《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并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2月1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研究,我省决定再次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全省城乡低保标准月人均分别增长6.8%、11.4%,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惠及374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9月28日,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缓解灾情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双重影响,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蔡君彦 王玮皓 11月20日,河南省委宣传部召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系列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河南民政领域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的进展情况和成果成效。
商丘市民政局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更好地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按照河南省
3月30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四十三场新闻发布会,河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尚英照介绍,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月人均520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年人均3860元提高到4260元。
落实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对居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开展特殊对象关爱保护服务,主动走访探视,帮助解决日常生活难题。
4月14日,记者了解到,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提高民政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