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驾车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驶,不料车轮碾轧到主路右侧车道内遗撒的石块,发生爆胎事故,造成车损近2万元。事后,公路管理方仅提供了事发路段巡视记录,辩称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大林能否要求公路管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大林可以要求未尽清理义务的公路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0年6月13日,原告吴某某通过美团网络平台预定六枝特区某酒店客房一间,当晚10时左右,原告吴某某入住酒店,并将驾驶的小型轿车一辆停放于酒店的停车场内,因当晚连降大雨,山体上方滚落的山石将吴某某停靠在山体一侧的车辆砸坏,导致车体多处受损。
法院:双方均无过错,前车担责七成后车担责三成记者 聂炜昌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突然碾飞一颗石子,不巧砸中后方一辆车的挡风玻璃,造成损失1.6万元。这该谁承担责任?昨日,记者从市五中法院获悉,辖区九龙坡法院日前对这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驾驶员对事故都不存在过错。
由于一些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不足,使得占用道路,堆放物品的行为并不少见,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占用道路打场晒粮的行为较为普遍,更有甚者,在路上堆放石头、木头等物品隔挡过往车辆碾压粮食,这给道路通行和行人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广西新闻网西林12月14日讯(通讯员 黄卉菁)西林县一名驾驶员在驾驶汽车过程中,汽车轮胎将路面石头弹飞导致他人受伤。驾驶员赔偿了伤者损失,向保险公司寻求理赔被拒,后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近日,西林法院审理了此案。
车辆在高速路正常行驶 疑因路面黑色异物导致爆胎。11月7日上午11时许,市民张先生驾车在西安绕城高速曲江服务区附近的快车道行驶,突然发现前方路面出现一黑色异物,紧跟着便听到“嘣——”一声,车辆的右前侧轮胎胎压开始迅速下降,“我意识到爆胎了,就慢慢转出快车道,把车开至曲江服务区。”
6月22号晚上7点50分左右,杜女士驾车在海口绕城高速观澜湖路段东往西方向行驶时,前方路面突然出现一个大石块,将其车辆轮胎磕破。而现场,有同样遭遇的,还不止杜女士一人。“在行进的过程当中,路面上有一个大石头,因为是在高速公路上,我们没办法打开(变换)方向避让,只能撞上去。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宽敞平坦的大路出现了一块“蹊跷”大石头,女子骑电动车不慎碾压到石头发生事故后致残,查看监控后,她发现致其受伤的“祸首”石头原来是因他人驾驶汽车撞倒打围的锥形桶,导致固定锥形桶的石头移位而发生事故。
高速路上遗撒的大石块成了保时捷车主的梦魇两万多块的维修费究竟谁来承担?路面有石块,管理方是否履责?在北京市海淀区某高速路段,小袁(化名)驾驶保时捷牌越野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车轮碾轧主路右侧车道内遗撒的大石块,造成小车左前轮爆胎、轮毂损坏,左后轮轮胎、轮毂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