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6岁,是个新手妈妈,大宝今年四岁多,由于年龄得多读一个学期,刚好今年国家整治不达标幼儿园,原本还在上小班的儿子突然被院长分进了中班,因为小班容纳不了太多学生,我儿子开始了中班生活,被迫跟着已经上了一个学期中班的哥哥姐姐们一起学习,作为中班的小新生,刚开始不适应,从不会握笔到会自己写字,作为妈妈的我看着又担心又欣慰,上了快一个月了,就在昨天,他在学校发生的事,让我这个做了四年妈妈的人突然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了。
在一次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组织同学们练习30米单程快速跑,要求学生跑至终点后从跑道两侧返回起跑线。在练习过程中,小浩在体育老师发出指令后奔跑至终点,然后沿着原跑道返回起跑线,就在此时,体育老师发出了下一组出发的指令,小森听到指令后便向前奔跑,不慎与小浩相撞,导致小浩受伤倒地;
小花(女,化名)与小明(男,化名)为某小学二年级同班同学。2023年某日,小花途经讲台与黑板之间的过道时,小明的脚勾到小花,致其脸朝地摔倒受伤,导致上颚嘴唇中牙断裂。摔倒之后,班主任查看受伤情况后,带小花去医务室处理伤口,并通知家长进一步做治疗和检查。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2023年12月14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走进溧河铺镇第一中心小学开展民事巡回审判,现场审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将严肃“庭审现场”变为生动“普法课堂”,给到场的1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法治课。
作为一个小学老师,我会经常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学生,教师的使命感让我学着去了解每一个学生。教学的过程中我发现其实很多孩子在心理上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有的是家长没有发现到的,我的这些学生基本上是80后的孩子,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追求平等,稍微有不顺心,父母就会选择离婚。
学生时期的孩子都是活泼好动的,课间在一起追逐嬉戏打闹是经常发生的事情,那么,如果在嬉戏打闹的过程中导致同学受伤,家长和学校哪方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呢?又该如何赔偿?第五期《人民调解在身边》普法栏目,由藤县司法局藤州司法所吴燕平,分享一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