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明确郭晨凯 制图◎记者 高志刚近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迎来重磅新规。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
3月14日,据上交所网站,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支持上市公司充分利用破产重整出清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破产重整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黄盛)为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监管,有效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结合监管实践情况,证监会日前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1 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指引》)。
来源:新华社 中国证监会3月14日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据了解,2024年12月31日,最高法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此次证监会发布的指引是该纪要的配套文件。
来源:【中国能源报】3月1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指引》明确破产重整信息披露要求,强化内幕交易防控。上市公司及破产重整相关方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涉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记者田鹏3月14日,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消息,沪深交易所同步修订并对外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13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
每经AI快讯,3月1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指引公布之日前,法院已裁定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无需适用本指引第七条转增比例限制及第八条股份定价相关规定。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最高法、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从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兼顾债权人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监管协调角度出发,提高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质效,优化证券市场资源配置。
人民财讯3月14日电,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的通知,上市公司实施预重整、重整、和解、破产清算期间,原则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停牌,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应当切实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交易防控工作,分阶段披露破产事项的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14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该指引适用于上市公司实施破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