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欲断魂的行人编辑|欲断魂的行人前言约翰洛克(John Locke)是17世纪英国的政治哲学家,他的自然权利理论是他最重要的思想之一,该理论强调个体天生具有一系列自然权利,这些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财产。
文 | 余玄姬编辑 | 余玄姬概述约翰·洛克是英国近代哲学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其作品《人类理解论》是西方哲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该书被广泛认为是经验主义思想的代表作,其对于人类认识论和人性本质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文|提灯向前行编辑|提灯向前行引言约翰·洛克作为17世纪英国启蒙时代的重要思想家,对于英国启蒙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文 | 余玄姬编辑 | 余玄姬概述约翰·洛克是17世纪英国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的作品《身份与多数》被认为是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这部作品涵盖了关于人类认知和知识的问题,以及个人自由和社会契约的议题,对当代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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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辑:世鑫的笔记洛克的早年生活和教育背景约翰·洛克于1632年8月29日出生在英格兰的斯托顿区,并于1704年10月28日去世。洛克出生于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家庭。他的父亲是一名乡村律师,母亲是有着一定社会地位的牧师女儿。洛克在家庭监护下接受了初期的教育。
文丨卡门的提琴编辑丨卡门的提琴财产权是一项自然权利“权利”(right)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ius”(正义与法)和希腊文的“δικαίος”(正义)。而洛克所说的权利具有两层含义,一是能否做某事的“自由”(free),二是自身行为不被他人干涉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