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是上海市LH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小薛则是公司的出纳。2022年6月29日,小周加入“LH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QQ群,根据QQ群中成员名称显示为“LV5涂XX”的要求,到出纳处通知小薛向指定账户转款,小薛通过网上银行将公司款项近40万元进行了转账。
2020年6月23日,马某应聘到某房地产公司工作,应聘的职务为司机,2020年8月10日,马某受某房地产公司指派到机场接客户,马某驾驶某房地产公司轿车在回单位的路上,经过积水路面,导致轿车发动机进水,不能使用。
我国《民法典》第1191条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是我国法律第一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工作人员追偿的规定。
用人单位延迟办理退工手续,赔偿责任该如何认定?来看市人社局的介绍↓案情简介2023年8月1日,李先生应聘进入本市某咨询公司工作,岗位为市场销售,月工资20000元,提成另计。双方签订有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
在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向拟录用人员发出offer后,有时会出现反悔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求职者能否要求赔偿呢?案情简介李某原系济南某家居用品公司设计师。2024年6月25日,李某通过某招聘平台了解到济南某建筑公司全屋定制产品设计师岗位并前往面试。
南方网讯(记者/梁曦帆)广州的许先生是一名定制家具设计师,前段时间为客户定制衣柜时,不慎标错尺寸,导致成品无法顺利安装。客户要求退货,导致公司损失三万多元。事后,公司要求许先生一次性赔偿这笔费用。他多次和公司沟通,希望公司酌情处理,但双方协商无果。
大林想跳槽,经过几轮面试,收到了新公司人事发来载明入职时间的录用通知。大林回复表示同意,随后便与前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当大林准备办理入职手续,却被告知另有合适人选已经入职。大林认为新公司言而无信单方悔约,导致自己处于失业状态,要求赔偿。大林的主张能够获得支持吗?——应予支持。
鲁法案例【2024】719(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陈某于1994年9月入职A公司工作,经查询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淄博市智慧人社综合服务平台, A公司于2013年7月1日为其办理社保增员,于2022年7月30日为其办理社保减员,此期间参保但未缴纳社保费用,社保缴费历史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