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假一赔三”,直接发4件假货;保证“买到赚到”,结果大跌眼镜,卖点无一为真;叫嚣“就卖假货”,就等愿者上钩……近年来,短视频平台电商带货方兴未艾,但部分商家卖假货时明目张胆,其“理直气壮”的程度让人惊讶费解。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3日电(邱玲燕 张卓怡)购买到“三无”化妆品怎么办?近日,福州鼓楼法院审结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判决商家退还购物款,并三倍赔偿。2022年,吴某某在福州市鼓楼区某街道开了一家美容店,主要经营理发美容服务,并对一些国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进行批发与零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并按商品或服务的三倍价格给予赔偿,也就是“退一赔三”。有人就想到了一条发财之路,到商场去买假货,什么贵买什么,然后要求商家退货再给予三倍赔偿,这条发财之路走得通吗?走不通!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助力打造良好的数字营商环境,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3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同发布“诚信规范经营 杜绝虚假宣传”的联合倡议书。
来源:【紫金山新闻】微信朋友圈卖东西、微信点赞抵折扣等,已成为不少商家的销售方式和促销方法。但朋友圈里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朋友圈里的卖家算不算“经营者”?买到假货能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退一赔三”?近期,鼓楼法院审理了一起微信朋友圈售卖假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