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信聊天记录如何成为呈堂证据(主题)上海一中院法官详解审判思路(副题)法治日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法治日报实习生 张宁 张晓颖大爷为改运花上万元购买水晶球仍倒霉,其微信聊天记录有部分删除,还能当证据吗?
几名员工在微信群私下吐槽领导,被领导发现并偷录,引发名誉权侵权纠纷。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形成的诉讼证据,法院能采纳吗?一起来看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件。基本案情小林为某公司高管,与小刘等三名员工原为上下级同事关系。
来源:【人民日报】【案情】小林为某公司高管,与小刘等三名员工原为上下级同事关系。小刘等三名员工建立了微信群,曾在群中聊天称小林“没管理能力”“两面三刀”等。小刘的电脑原为公司配备的办公电脑,公司与小刘解除劳动关系后,小林通过微信向小刘发送通知后收回电脑。
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形成的诉讼证据法院能采纳吗?诉讼取证维权和被取证人的隐私权发生冲突时,应如何平衡?(图源网络 侵删)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因在微信群中侮辱诽谤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案中原告通过偷录被告微信聊天的方法取得证据,被告认为原告侵犯了其隐私权,证据不合法。
【裁判要旨】当事人应对其主张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一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虽非原始载体,但对方未提供反证证明其不真实,且聊天记录内容与案件事实相关,法院可采纳该证据。举证责任应由对聊天记录内容有异议的一方承担,若其未能提供相反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向法院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竟是伪造!1月3日记者从北京一中院获悉,经合议庭释明“伪造重要证据妨碍审案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责”后,最终上诉人李某主动撤诉,并自愿承担两审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