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沙龙content本期目录一、概念厘清:作案工具认定的基本要素二、实践适用:作案工具没收的条件与判断三、履职作为:作案工具处理的检察监督方式本期召集人 房长缨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关于作案工具,我国刑事诉讼中主要根据刑法第64条“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随着现代社会的复杂化,司法实务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和挑战。刑事案件的妥当解决与刑法教义学的健康发展,需要实现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的双向奔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庄绪龙博士的《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实体问题研究》一书,就是一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双向奔赴的典范之作。
“家贼难防!”内蒙古锡林浩特,女子与他人合伙经营超市7个月后,超市从盈利沦为倒闭。女子查监控后才发现,超市四天被盗窃上百起,参与的人不仅有员工、员工家属,还有股东和供应商。目前,已有10人被追究法律责任、14人被终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