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农村住宅危房改造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一、加大农村房屋安全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科普教育。二、在严格执行宅基地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在危房改造治理制度制定时,完善有关分类认定和处置政策。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隋忠伟12月19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日照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新闻发布会。近年来,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将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列入2024年度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
但事实上,当下的农村已经与往日的农村不同,脏、乱、差、恶臭等现象,在绝大多数的村庄内已经基本上消失,也就是说,不管是在基础设施上,还是在人文环境等各个方面上,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且不少农村危险房屋在国家大力的扶持之下,已经出现了新的面貌,并且也有不少老百姓,在政策的支持下,住上了安全的房屋,整个农村都在向好的方面而发展。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改建或扩建房屋须符合村庄规划,未编制规划的需在县域村庄分类划定的建设用地边界内实施,并满足乡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农房建设选址应优先利用村内旧宅基地、空闲地和未利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
10月17日,从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规范咸宁市中心城区居(村)民自建房危房改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安全,该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拟定了《咸宁市中心城区自建房危房改造管理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反馈至指定邮箱(邮
文 | 杨悦农村自建房,尤其是农村经营性自建房,或将告别“野蛮生长”。4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既有农房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新建农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我国农村房屋量大面广,以农民自建、自用、自管为主。
岳阳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垦)近日,市民唐先生致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称其是岳阳县新墙镇新墙河居委会的居民,2022年7月左右,他家的危房被拆除了,但至今未申领到危房补贴。他想咨询他是否能申领到危房补贴,以及危房补贴的相关政策,希望有关部门详细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