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海南自贸港国际司法竞争力,海南一中院制定了《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规定即使某一审涉外民商事纠纷与我国司法辖区无实际联系,但在不违反级别管辖的前提下,当事人亦可协议选择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进行管辖。
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2年8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深入开展,为全面落实教育整顿中“查堵点破难点促发展”的整改动作,按照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及省高院陈凤超院长对涉外审判工作的要求,9月24日,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共同开展涉外民商事审判破解“送达难”问题的线上交流沙龙,通过互动交流,集思广益,共谋破解涉外“送达难”的有效举措。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 记者张晨 为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便利当事人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进一步下沉至中基层人民法院,提升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明年1月起,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并将争议标的额大的、案情复杂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或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下放至所有中级人民法院。
7月13日上午,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涉外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全市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是涉外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和一批劳动争议纠纷典型案例。
统筹用好一般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经济特区法规制定权和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坚持“急用先立”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对标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对海南仲裁委员会进行改制:设立海南国际仲裁院,在全国率先建立理事会主导的法人治理结构海南已逐步形成“集中管
来源:【河南法制报】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积极探索纠纷灵活高效新“解法”河南法制报记者 赵新菊 李治群9月2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一起涉外商事纠纷案件正在利用多元化解ODR平台进行远程线上调处,多元解纷机制实现诉讼、调解和仲裁的无缝对接,有效减轻了当
海南日报海口3月31日讯(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崔善红)3月31日,海南省高院发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该《工作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