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对集中式租赁住房的类型和适用标准、服务功能等方面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本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实施指导,指导本地区有关城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租赁住房建设指南等,及时总结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标准适用相关经验和问题。
近两年,在发展租赁住房过程中,地方和企业反映,由于国家层面对宿舍型、公寓型租赁住房适用的工程设计标准不明确,各地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统一,有的城市没有明确相关标准,有的城市仅明确消防适用的标准,导致地方相关部门缺乏审批依据或对审批的把握尺度不一。
哪些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是多少?2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西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对我区公租房保障申请条件、审核流程及办理时限等作出具体规范指引,进一步提升全区住房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人民网郑州8月21日电(辛静)8月20日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传来消息,该局日前印发《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提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将采取面向社会供应和定向供应相结合的模式,租金标准根据市场动态调整。
来源:【大河网】8月20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该局结合本市实际印发了《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定义、适用范围、供应及配租、合同及租金、使用及
8月20日消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其中提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市场动态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期满1个月前向产权单位(运营机构)提出续租申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6号)、《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号)以及《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建房规〔202
(济南日报记者:崔健 摄)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定向出租”和“面向社会出租”两种类型,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5日讯(记者 王文)日前,长沙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11月13日起,长沙市内五区(不含望城区)24个公租房小区租金执行新标准,每平方米月租金为6至12元。通知有效期5年。
近日,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该局已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调整我市政府投资公租房租金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租金标准自8月20日起执行。东莞政府投资公租房租金标准 《通告》显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三档收取。
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廖雪梅 实习生覃稚尧《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颁布实施。《办法》对照国家住房保障最新政策,结合重庆实际,修订形成完善了准入退出、轮候排序、管理服务等机制。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是长沙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公产类基准租金由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提高至4.5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同时,扩大适用优惠租金的困难群众范围,更多街坊可以享受1元/平方米使用面积的优惠租金。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活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社会主体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社会类保租房”),并于近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细则》,社会类保租房租金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