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报《检查日报》报导,三名「95后」的年轻小伙利用USDT 等虚拟货币,提供跨境兑换人民币的变相换汇服务,短短数月就完成交易650多次,兑换外汇近3000 万人民币,最终分别遭法院依非法经营罪,判处5年及1年半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但在我们国家,由于虚拟币本身的法律地位的尴尬,USDT虚拟币的交易也存在着极大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而由于司法机关对USDT虚拟币交易行为认识的不同,不同地区的司法机关对USDT虚拟币代币交易行为的司法评价并不统一。
昨日,各大群被这则消息刷屏,4名95后利用交易平台,倒卖USDT,交易流水金额高达3800万元,非法获利10.72万元, 4 人均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无主从犯之分,追缴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款。
来源: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张传兵 魏金 与传统通过多级银行卡层层转账洗钱不同,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特点的虚拟币成了犯罪团伙洗钱的新媒介,将“黑钱”通过买卖方式兑换成虚拟币再卖出,一来二去,“黑钱”就洗成了“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