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贯彻落实高检院和市院关于“通过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召开听证会,共同答复化解,把化解纠纷、矛盾的工作做到极致”的部署要求, 近日我院第四检察部就一起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示证,公开听取各方意见的方式进行公开审查,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信。
嘉宾: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满凤湘主持:记者 王娜“我的结论是无罪,不予起诉。”电影《第二十条》中,检察官韩明在一场听证会上,以铿锵有力的呐喊为犯罪嫌疑人王永强辩护,最终认定其行为为正当防卫,无罪不予起诉。这一场景再次让检察听证走进公众视野。
大象新闻记者 周文德 通讯员 刘依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一种方式,是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法律和法律解释规定,落实司法公开要求,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听证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的制度价值在于,通过赋予听证员充分听取申诉人、原案承办人意见,向申诉人或者其他听证参加人提问,发表听证意见等权利,使原案办案情况和申诉复查的过程全景式呈现给申诉人及公众,并接受社会监督,让刑事申诉案件的法律事实真相更加明晰,增强刑事申诉案件审查的公开性和正当性,同时也有利于提高申诉人对审查决定的接受度,最终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