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正值青春年华,本应该在学校好好学习。但是,南充市营山县一名初中生,竟在短短十日内,5次抢劫他人财物,共计100元。虽数额不大,但已触犯法律。案发后,主犯张某辍学潜逃深圳,于去年12月被深圳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