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坊间持续发酵的将“种树改种粮”现象归纳为“退林还耕”,进而抱怨土地政策朝令夕改如同“翻烧饼”等情形,新华社在第33个全国土地日重磅发声,明确指出所谓“退林还耕”并不存在,而是部分网络自媒体生造出来的伪概念,是对国家纠正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等土地违法行为的误读和歪曲。
以前,当外出打工还未成为农民的主业时,农村的耕地上大多种植的是粮食和各种瓜果蔬菜。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耕地上盖起了楼、种起了树、长起了草。近期,广西某地开始退林还耕,江苏某地开始退塘还耕,河南某地开始退宅还耕。
为保护18亿亩红线,国家要求决不能因为城市化、及工业化过程而使耕地大量减少。近年来,因山区丘陵地区种地成本高,收益较少,无法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大批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流失,七十多岁的老人便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事物的发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要跟随实际情况不断地变化才对,就比如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上,几十年前认为正确的措施可能放到现在就稍显落后了,容易出现制约农村发展的情况,所以让农业发展起来,就要与时俱进。
尤其是我国西部地区自然环境先天不足,生态脆弱,受到人为破坏以后,原始植被很难恢复,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与沙漠化,另外随着城市化加剧,农村人口偏移,很多开垦出来的田地成了荒地,为此,国家决定在不适于发展农业的地区,如黄土高原区、西部山区的坡度大于 25 度以上的坡耕地,一律要退耕还草、还林,据统计,1999年—2008年,中国累计实施退耕还林任务4.03亿亩。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自然资源部于5月14日印发了《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在通知中特别强调,要充分巩固之前“退耕还林”政策的成果,严禁脱离实际、不顾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强行在陡坡上实施耕地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