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福建省、厦门市关于社会保险费(含医保,下同)缴费的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二、申报办法(一)企业职工缴费工资调整申报 1.
市民刘女士来电咨询,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需要提高,怎样办理。卧龙区税务局:按照相关规定,每年4至6月,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对下一社保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申报,申报后产生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在一个社保年度一般不再进行变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2024年第3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优
以社保费客户端为例不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存在新入职员工或缴费工资发生调整需要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可以在【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支持补报、调整本年度或历史年度缴费工资,今天我们就再来看看补申报的具体操作步骤吧!
申税小微,我单位在客户端申报2024年2月所属期社保费时系统会提示“应申报信息总人数与该单位实际参保总人数不一致”导致申报失败,去年没这个问题,这是怎么回事呢?您单位2024年2月是否有新进职工呢?有的,新招用了2个大学生。
近期,申税小微收到网友提问,用人单位该如何为新办理参保登记的员工申报缴费基数呢?跟着申税小微一起来看看吧。一、2024年6月及以前入职的人员社保年度是指当年7月至次年6月,故对于2024年6月及以前入职人员,跨了2023、2024两个社保年度,需要分别为他们申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