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微信公众号“西藏发布”公布的信息中了解到,西藏自治区从扎实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着力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建立完善积极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加强生育政策调整优化的有序衔接等方面提出了19条措施。
中新网拉萨2月25日电 (记者 赵朗)日前,西藏自治区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干部职工按规定生育,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享受育儿假15天,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咨询:我之前在一个单位上班,后因为单位效益不好离职了,现在是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保险,意外怀孕后想去烟台山医院做药物流产或者人工流产,医保可以报销门诊费用吗?答复:自2024年1月1日起,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等待期、待遇标准与女职工保持一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近日,据“国家医保局”消息,新增4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一起来看↓↓↓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地区又增多了“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近日发布消息称,截至2025年2月底,新增重庆、青海、河南郑州、湖南株洲4地发放对象由单位转为参保女职工,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的流程优化。
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丰富经办手段,提倡业务“不见面”办理,自2022年12月25日起,凡西藏参保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均可通过“西藏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西藏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任意一个线上业务受理渠道提交“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无需参保职工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