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潍坊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分为五个星级标准,五星级为最高标准,一星级为最低标准;本标准可作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内容等的参考依据。
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管管理局通报,潍坊金鸾御景城小区物业公司,未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备案且拒不改正、拒不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拒不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1.当事人所服务的奎文区梨园街道金鸾御景城小区樱园街以北区域,规划为多层及高层建筑,属于《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普通住宅,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其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执行政府指导价。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执行潍坊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及机动车停放费基准价格的通知》和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住宅机动车电动立体车位停车服务费标准的复函》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现予整合后重新登记、编号、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