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晓)近日,市民赵先生向12345热线反映,自己遭遇天价白开水,商家如此收费合理吗?赵先生回忆,3月8日晚上,自己和朋友去木渎金山路上的一家KTV唱歌,点了一杯白开水。结账时,账单上的收费却让他傻了眼。“一杯白开水收费20元?
东南网3月15日报道(记者 周霞)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友们在网络平台集中吐槽消费时踩过的各种“坑”,其中KTV禁止自带酒水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福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称该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律师则表示,违背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相关话题讨论。
中国江西网讯 万菁 记者戴平华摄影报道:近日,南昌市民田先生向本报反映,7月30日晚,他和朋友到南昌市二七北路迪卡乐KTV进行消费时,被KTV工作人员告知不允许自带酒水。对于该KTV的行为,田先生感到不理解:商家没有在店内张贴禁止自带酒水的提示,为何不能让消费者将食品带入?
KTV谢绝自带酒水消费者有权说“不”□晚报记者 张丽丽 袁 敏本报讯每到亲朋好友相聚时,KTV成为大家娱乐的好去处。很多消费者会在KTV看到“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但大多数消费者对此习以为常。其实,面对“谢绝自带酒水”这样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说“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要带自己的酒”商店公告开始在餐饮和娱乐行业盛行,很少有人会挑战这些商店公告,在潜移默化中,这种公告似乎在大多数人心中建立了理性,就像鲁迅所说的,“这个世界上没有办法,走更多的人,它已经成为了道路。”
近日,市民李先生和几个朋友去城区某餐馆聚会时带了瓶酒。用餐时,李先生没叫服务生,自己打开了酒。结账时,店家却让李先生支付饭店自己规定的10元钱“开瓶费”。“服务员一定要我们多支付10块钱,说店门口和店内墙上都写着‘谢绝自带酒水’。
沈家门一市民反映:大年三十晚上,他在沈家门一家饭店包了一桌年夜饭,自带了一瓶红酒且自己开盖,其间也消费过饭店的啤酒和饮料,没想到被收取了50元服务费。他认为,像他这种情况自带酒水不应该收取服务费。据了解,谢绝自带酒水曾经是餐饮业一条不成文的行规。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荆州社会正文 来源: 荆州新闻网 时间:2016-07-26 10:21荆州新闻网消息:庆祝生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最近网友胡先生在e线民生的公众诉求平台上反映,自己生日时和朋友一起去荆州区某KTV唱歌,店方拒绝他们自带水果,要唱歌只能将自己带的酒水放在外
本报讯 新法制报记者贺于周摄影报道:因为自带零食与KTV店负责人发生争执,南昌市民余先生一行人非但没有唱成歌,最后还不欢而散。对此,南昌“台北KK”KTV店相关负责人却表示,“公司有规定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零食。
请图片作者与本报联系领取稿酬 主管部门:商家若收取,须提前告知且明码标价 经本报协调,商家愿意全额退还酒水服务费消费者自带酒水去饭店就餐,被饭店收取了酒水服务费。近日,消费者郑先生就遇到这样的事情,他表示不理解。
这是不合理的顾客不需要遵守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告示屡见不鲜文案也是层出不穷但这种店堂告示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存在着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严重侵犯内容无效《消费者协议保护法》第九条表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