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具体措施》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大河财立方 记者 朱娟】2月27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注的问题。
6月9日,在应急管理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表示,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就是要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近日,兵团办公厅发布《兵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总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