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12月7日电(记者陈宇轩)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7日发布消息称,深圳近日出台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管理办法,规定单台(套)利用深圳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购置、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研仪器必须开放共享,有望进一步提高深圳科技资源的使
大洋网讯 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进一步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鼓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7月5日,16届41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
央广网深圳12月9日电(见习记者 周子瀛)深圳近日印发《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规定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购置,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必须开放共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
9月12日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官网获悉,《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下称《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新办法》将直接费用简化为设备费、业务费、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三大类并明确各类费用开支范围,自2023年10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若干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近日,湖北省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科研经费使用将更加宽松。《措施》将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简化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除超过50万元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再需要提供预算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