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纠正“小过重罚”彰显法治温度一些法治案件看似很小,但影响力和蕴含的能量却不小。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的一起“小过重罚”案例即是一例。据案情回顾,湖南一水果店老板将水果功效做成海报贴在店里,不料被人举报虚假宣传,当地行政部门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李英锋 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会上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
来源:经济日报近期,最高检通报了一起“小过重罚”案件引发关注。一位74岁个体经营户曾某因销售一瓶78元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曾某认为处罚过重,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6年诉讼未果、申诉无门,直到最高检到当地召开听证会公开审查,才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
7月8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指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
个体经营户因销售一瓶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采耳店被认定无证诊疗遭罚款22万元……最近,最高检回应相关问题时表示,“小过重罚”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最近一段时间,“小过重罚”的事件不时发生。
3月31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情况通报:针对网友关注的“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处罚”一案,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已向区人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同时,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已对该案启动内部复查,下一步,将根据复查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近日,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小过重罚”问题再次被重点提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指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这些年,“小过重罚”案例屡屡引发关注。
□牟太梅在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处以高额行政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甚至影响其生产生活,也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不利于人民群众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更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机关应当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做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详细介绍了过去一年行政检察主动融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有关情况。
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2月18日下午通报,202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万多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5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