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城市生活中,物业管理服务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有时会遇到物业没有与业主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探讨这一问题。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业主不满物业服务可以拒交物业费吗?12月27日,记者从温江法院获悉一起案例,一业主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物业多次催收无果诉至法院,最终经调解,这名业主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承诺今后会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 我们日常所说的“物业费”,通常是物业服务收费,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近年来,业主和物业之间发生的纠纷主要就围绕物业费的收取方面。
“我没有和物业公司签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停在小区的车被刮擦了,能找物业赔偿吗?” “物业公司不作为,我能怎么维权?”生活中,居民朋友常常会遇到类似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及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之间,因物业服务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加。
依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之规定,张某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同时根据张某提交的证据,结合到涉案小区实际查看的情况,可以确认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但尚不能构成免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酌定对物业费减少15%计算。
物业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服务约定,对小区内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服务而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费用。提起住房物业费始终是难以绕开的话题那么哪些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