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征收补偿都是我们最关心的话题。征收补偿标准并非随意制定,也并非征收方说什么就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征收补偿有“三不”原则,不管基于什么项目进行的征收,都要遵循这三个原则,违反了就是违法征收。
与旧的土地管理法相比,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新的土地管理法有诸多亮点,尤其是新土地管理法在征地制度改革及其征地补偿等领域吸收了共享发展、绿色发展等最新成果,体现了对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益和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极大保护。
农村土地征收是为了推动城乡发展、实现农业 modernization 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人的合理权益必须得到有效保障。以下是农村土地征收应有的六项补偿,确保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土地补偿费首先,土地补偿费是被征地人的合理权益之一。
核心提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江苏省南京市开展了新一轮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改革与优化。本文系统梳理了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做法,提出了妥善处置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指导村集体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健全农民多元保障机制等对策建议。
一直以来,在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中,老百姓往往虽然只在乎自己最后能拿到多少的补偿,但是对于如何补偿却不了解,比如补偿原则是什么,具体的补偿标准又是什么,征地补偿是如何计算的一概不知,直至看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最终结果,才认为与自己心中的补偿有很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