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与阿强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阿强想再买套新房当婚房,于是两人商量在领证前签一份婚前协议,约定以小美的名义购买房屋,阿强可以提出作为共有人在房产证上加名,阿强出资100万元,余款和装修费用约20万两人平摊,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房屋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在一年内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一方移情别恋将不再拥有共同财产。
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近日,有关婚前协议的话题再一次登上网络热搜。起因是某知名新闻栏目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有50.1% 的受访者在被问及将来是否有意愿签订婚前协议时,表示“一定会签”“很可能会签”和“打算签”。
街谈 现如今,大众对婚前协议不再陌生:一项关于中国人婚前协议意愿的调查显示,96.6%的受访者都听说过婚前协议,完全没接触过的只占3.4%。该项调查筛选出2396名暂未处于婚姻状态的受访者,50.1%的人表示“一定会签”“很可能会签”和“打算签”。
央视网消息(记者/姚抒廷):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夫妻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作出约定,以免在婚后产生争议。
近期播出的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律师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女律师入职、升职条件,与他人“假结婚”,但历经各种考验后,“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签署的必要?这些问题剧里剧外都值得探讨。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近日,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正在热播,男女主角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最终“真相爱”。剧中,客户丁先生委托律师帮忙说服女儿和她未婚夫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巧的是,律师女友的父亲也借此契机,劝说女儿和律师签署婚前财产协议。那么,婚前财产协议有无签署的必要?
阳春三月,芳华绽放。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妇女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3月7日,曲阜陵城司法所联合陵城镇妇联、六艺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庆祝第114个国际”三八“妇女节暨妇女维权培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