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现工伤保险政策标准、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经办服务、责任分担和激励约束等规范统一。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4月18日消息(记者 谭琦)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
来源:【长沙发布】近日,《湖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明确从本月起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后,能均衡省内各地基金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维护职工利益,确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1月31日 ,记者从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哈尔滨市将于2月份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幅度:2024年以全省为统筹地区按规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下调幅度为20%,不再实施下调幅度为50%的原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2022年我们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为452000元,按照今年新出台的政策,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后,能为我们企业节省一多半费用。”2月17日上午,正在呼和浩特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咨询该项政策的赤峰市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员韩靖宇如是说。
【来源:新乡市人社局_公示公告】全市各参保单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做好2025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146号)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各参保单位继续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王小涵 通讯员 于岱江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2025年降低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明确2025年度全省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下调20%,按工程建设项目、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与行业基准费率同步同比例调整。
第一步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简称“CA自助经办系统”,网址: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点击进入“社会保险”界面。第二步在“工伤待遇”栏目中点击“更多事项”。第三步点击“工伤保险支缴率浮动费率查询”栏目。
原标题: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镇江日报讯(杨成 记者 古瑾)12月10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文件规定,我市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费率实行浮动管理,本次调整后的费率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原标题:工伤保险费率明年1月1日起调整(主题)共涉及11万余家单位(副题)南通日报讯 (记者何家玉)记者昨天从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要求,我市将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管理,本次调整后的费率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山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我省鼓励用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健康企业建设,符合条件后可以下调工伤保险费率。省内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全省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0.23%、0.46%、0.81%、1.04%、1.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7 部门下发的《关于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3〕18号,2024 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现省内费率政策、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统一。
烟台融媒1月12日讯(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隋京林 王海滨)近日,山东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下发通知,根据《山东省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统一下调20%,工伤一到八级工伤保险费率由原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