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官员实行低薪制,官员俸禄具体由两部分组成,即俸银、禄米,发放方式为每年春、秋两季发给。清初官员的俸禄并不高,甚至难以维持其庞大的家族开销。后来,京官又有所谓“恩俸”,即照原俸禄另给一份;另外给一点有限的俸米。也就是拿双份工资,但收入仍然不高。
中国古代的皇帝为了让大臣们一心为国,所以按规定给予各级官吏相应的报酬,主要形式除了土地、物品,就是金钱了,也就是“俸禄”。在我们的理解范围内,俸禄就是皇帝发给官员大臣们的工资。得到俸禄的那些人,也自然而然是公职人员。
近些年,国家对贪污腐败的查处持续发力,并坚持持久,无论苍蝇还是老虎,都做到了全覆盖。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积极献言献策,有了不少的提法,高薪养廉就是其中之一。为了清除贪污腐败这一世界难题,国家和社会绞尽脑汁想对策,有些专家提出高薪养廉的说法,让腐败分子在高薪的供养下丧失腐败的意愿。
前几天收到朋友送的一本书,书名叫《清朝穿越指南》,闲来无事翻了翻,书名中虽然有“穿越”的噱头,但这本书描写的清朝生活却非常详实,有大量的史料依据,应该算是一本比较严谨的清代社会生活实录,可谓是干货满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为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公与私、权与利的关系,正确处理政商关系、权钱关系指明了方向、划定了红线、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