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XX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委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和集团总公司薪酬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xx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下面就提供一种方案模式供各位HR参考:方案一。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公司全体员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经营带来的收益,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并将短期收益和中长期收益与持续发展相结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标准化、制度化。
总额限制原则:严格遵循 XX 区人社局批复标准,在编在岗人员月绩效工资上限为原工资总额 1 倍,临时聘用人员则不超 2 倍,有效管控人力成本。 门诊医生:疫情期间,每月诊疗量暂扣 50 - 200 个,剩余诊疗量按每人次 1 元计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