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青建房字〔2024〕43号)。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刘文11月8日,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青建房字〔2024〕43号)。
原标题:最高10万元,线上办理,即申即核8日,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
11月8日,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青年人才购房券审核、使用兑付等工作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人10万元、5万元标准发放购房券,青年人才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使用购房券抵扣购房款(首付款)。
记者11月8日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11月8日,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青建房字〔2
11月8日,青岛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详情↓↓↓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青年人才购房券(以下简称“购房券”)申请审核、使用兑付等
资料图。青岛新闻网10月23日讯(记者 孙志文)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于10月11日联合印发实施。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青年人才购房券(以下简称“购房券”)申请审核、使用兑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领范围(一)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我
昨天,青岛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一起来看政策主要内容↓↓↓一、申领范围 (一)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青岛市《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青建房字[2024]43号)已经实施,为保证城阳区新引进人才购房券政策和青岛市青年人才购房券政策相衔接,就有关补充事宜说明如下:1同一申请人同时符合城阳区新引进人才购房券和青岛市青年人才购房券申领条件的,可选择其一进行申请,以上两种购房
打出政策组合拳,房地产市场回稳向好;今年青岛已连续五批次出台38条支持政策,拿出“真金白银”让利惠民。10月份以来,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新要求,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都密集出台针对房地产的利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