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南京某公司通过一家物流公司运送货物,在填写运输单据时,未在保价一栏打勾。没想到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弄丢两件货物,南京公司认为其应按照2.8万元的原价进行全额赔偿。但物流公司认为该商品没有保价,只愿赔偿3倍运费,即3000元。
物流发货,价值一万余元钱的货物却丢失了……货主王某要求物流公司进行索赔,物流公司却表示,“货物未保价”,只能支付运费的三倍进行赔偿,并称:“你看协议上边缘处有‘小字’约定。”近日,经法院审理判决,物流公司全额对王某货物进行赔偿,并返还物流费用。
大家寄快递、收快递都很频繁,不过大家往往都没有保价的习惯。如果是正常收到物品了,没有保价没什么影响。可一旦出现丢失或者毁损,问题就来了。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怎么赔呢?镇江句容市人民法院刚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南京的一家公司与某速递分公司常年有业务合作。
(上线领导:日照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守东)3月25日(周一)日照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守东同志做客日照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行风在线》直播间, 节目中市民反映网上购物的快件丢失了、快件损毁了该怎么办?怎么赔付?马局长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给市民作出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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