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碎片式加班”的案例。入职担任某公司营运总监的小姚称,公司常常在下班后组织开会,周末还会安排参加培训,频繁“碎片式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小姚没想到,自己却在两个月后被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雇。
随着中国互联网行业红利逐渐消逝,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互联网人把目光瞄向了国外。在技术前沿的美国硅谷,在消费互联网方兴未艾的东南亚,在平静安宁的北欧,都能见到中国互联网人的身影。他们有人为了平衡工作和生活,试图逃离内卷,来到国外后,危机感和焦虑感减轻了一些。
近年来,“加班”成为了许多青年干部的工作常态。虽然加班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工作的努力和奉献,但过度的加班却可能成为青年干部成长道路上的绊脚石。我们应当警惕,别让加班成为青年干部的成长之痛。过度加班容易消磨青年干部的斗志与激情。
在今年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一起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工作牵出的“隐形加班”案件。该案是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法院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了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