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细则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主持人:近日,《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并将从12月25号起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额度又如何计算?
来源:【津滨海客户端】津滨海讯(记者 尹冰晶)“我今年刚毕业到外地参加工作,房租对于我来说是主要的经济支出……”近日,刚刚入职天津经开区某企业的刘小姐告诉记者:“租房提取真是为我量身定制的惠民政策,而且操作简便,每月自动划扣到储蓄账户,随用随取,减轻了我这样刚毕业大学生的生活压力
2月2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今日,“天津政务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通告如下:一、
今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为落实国家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作要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助力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日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对《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津公积金中心发〔2023〕28号)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自2024年10月28日起执行。
天津市公积金中心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打通数据共享堵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8项高频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解决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多地跑”“折返跑”的难题。